当债券投资替代银行存款成为保险企业最大的投资渠道,可投资债券品种随着债市发展日益丰富,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自然成为监管层和险企不容忽视的重点。
2月7日,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孙建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修订企业债券管理规定,将为无担保债券投资提供政策支持。保险机构也将会在未来被允许投资这一收益率较高的债券品种。
孙建勇是在当日保监会召开的关于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媒体见面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防患于未然”、“制度先行”一贯是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信守的原则。而《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试行)》自然被业内当作是放开无担保债券的一个先行信号。
保险机构作为较大规模长期资金的持有人,逐步成长为债券市场上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比例为9比1,其中固定收益类产品中30%为银行存款,60%以上投向债券。
保险机构可允许投资的债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公司)债券及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其他债券,并不包括无担保债券。在金融投资中,风险永远和收益成正比。无担保债券的收益率也远大于一般有担保性债券收益率。这为追求投资收益的保险企业提出了较高的风险防范要求。
无担保债券是完全依靠企业自身信用还本付息的债券。近年来,由于我国金融体系流动性持续过剩,债券市场收益率不断走低,投资收益持续下降。2005年5月,我国银行间市场开始出现无担保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目前无担保企业短期融资券累积发行规模已超过5000亿元。2006年5月,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发行“06三峡债”,是我国债券史上第一支真正意义的长期无担保债券。
信用风险是无担保债券最主要的风险。取消担保的债券更加凸显了信用评级的重要性。据悉,正在制订的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将明确规定,对于企业偿债能力确有保障,其发行的企业债券经两个以上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评定为最高资信等级的,经有关部门同意,可以不提供担保。
分类监管参考评级情况
保监会对于债券评级也采取了极为审慎的态度。孙建勇承认,《指引》实际上是为将来投资无担保债券作技术准备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准备。作为一种技术性的方法,《指引》起草已历时一年之久,方案成型后在征求国内保险公司意见的同时,也征求了国际评级公司如穆迪、标准普尔的意见。
在2005年8月保监会发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已经明确提出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债券发行人和债券的风险评估系统,对信用状况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并根据信用状况变化调整投资比例。
时隔一年半,这份保监会正式发布的2007年保险资金运用第一份文件再次强调要求各保险机构建立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评估债券投资信用风险。而这份《指引》的出台正是对建立债券信用评级系统所作的技术性安排。
根据《指引》要求,保险机构应当设立评级专门部门或岗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信用评级人员不得同时从事投资交易。除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债券可免予信用评级外,保险机构投资各类债券,均应当进行内部信用评级,并且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两次跟踪评级。其中等级评定原则上分为投资级、投机级、违约级三个等级,每一等级分设若干档。
另外,《指引》还列明了评级的主要方法以及模型,要求在评级过程中重点考虑债券清偿顺序。发债主体为一般工商企业的,应当重点考察其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发债主体为商业银行的,应当重点考察影响其信用的外部环境、运营因素、内部管理风险和财务实力等。
孙建勇介绍,将来无担保债券投资放开后,对担保债券和无担保债券都要强调评级,要不断强化评级,并结合担保和评级调整对不同债券的投资比例,对有担保高评级的可以提高投资比例,有担保低评级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没有担保只有评级的更要减少比例以控制风险。
他表示,信用评级系统的建立即是为了应对债券市场的新变化,核心是为了提高保险机构的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并以此引导保险机构按照先进理念配置资本,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为实施分类监管打下坚实的基础。
他透露,今后债券评级将要求保险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同时,《保险机构交易对手管理指引》已正在制定中。两部指引将互为补充,分别从信用评级和产品两方面加强风险管理。
内部评级VS外部评级
作为债券投资的第一道风险管理闸门,信用评级无疑起着异常重要的作用。但在保险资金的债券投资中,到底应该倚重内部评级还是外部评级,却有着两种相反的观点。
对于外部评级持不信任者常以福禧短期融资债举例。2006年8月,福禧投资控股公司因涉及挪用上海企业年金中心资金,其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从A-1级调降至C级。因这一评级已经远低于保险公司所允许的投资级别,导致投资于此的保险公司只能不计成本进行清仓。当初给予该短期融资券A-1级评级的正是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但是如果以此认为保险机构今后的债券投资要主要依靠内部评级,起码在现在而言并不现实。国际清算银行的研究表明:独立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是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关键性的前提。
事实上,尽管早在2005年保监会已经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内部评级制度,世界主要保险集团,如美国友邦、德国安联等公司也都已建立自己的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这些系统不仅为投资服务,而且为承保业务提供相关信息。但中国保险业的现实是,目前具有专门债券评级部门的债券评级人员的保险企业是少而又少。即便是大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般也仅具有两三位债券评级人员。
一位资产管理公司人士称,这些从属于风险管理部的债券评级人员一般以外部评级公司的评级报告作为蓝本进行参考。如果让两三位评级人员对所有投资的债券自主作出评级,既不现实也不经济。而在越来越强调专业化运营的今天,过分依赖内部评级不但并非保险公司的强项,也将极大牵扯其精力。根本难以做到提高收益,改善绩效评估,节约经济资本的作用。另外,如果以内部评级为主,当内部评级高于外部评级时,还将加大投资的风险性。
“当然,不排除目前一些信用评级公司由于竞争压力在评级过程中降低标准,提高评级级别的作法,但采取这种做法的公司无疑是自掘坟墓,另外管理层也完全可以采取对评级公司再‘评级’甚至是设置市场禁入的做法来防范这种风险。”这位人士称。
或许,这正是保监会一直在酝酿的《保险机构交易对手管理指引》的意图之一。
信息来源:福建企业信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