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近日通报,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环保总局已向银监会、人民银行通报了第一批蚌埠农药厂、河北小洋人乳品有限公司等30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潘岳说,“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已是环保总局现有法规内最强力的措施,但作为单纯的行政手段,还是不能根本遏制污染恶化的趋势,需要更多地结合经济杠杆的力量。2006年,中国工业增加值占到GDP的49%,其中重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一半以上,而石化、化工等六大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则占工业能耗的70%;2007年上半年工业增加值增长18.5%,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更是增长20.1%。增加这些行业的企业获取资金的成本,甚至切断严重违法者的资金链,是遏制其投资冲动的紧迫要求。
潘岳说,《意见》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要及时公开查处情况。金融机构要依据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新建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对于各级环保部门查处的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已建项目,金融机构在审查所属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时,应严格控制贷款。
潘岳强调,环保部门向金融部门提供受理的环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结果;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关停的企业名单等环境信息。而银监会将向各大商业银行公布国家环保总局处罚的企业名单和“流域限批”名单,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控制对这些企业和区域的贷款。银监会还将在近期组织对因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造成的不良贷款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对未能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和“区域限批”地区,将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该地区的贷款结构;对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地区,将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搞好贷款服务。
潘岳说,绿色信贷已是国际潮流。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美国和欧盟的进出口银行都已把环境因素纳入贷款、投资和风险评估程序。与传统行政手段相比,环境经济手段具有节省行政成本、优化资金配置、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众参与水平等优点。继绿色信贷之后,环保总局还将联合财政部、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就绿色财税、绿色保险、绿色证券进行政策研究与试验,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信息来源:中国温州商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