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中小企业的整体生存、发展环境不容乐观,根本原因在于中小企业信用资源的匮乏。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建立起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降低中小企业的交易成本,减少中小企业的交易风险。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危机
经过几十年建设和发展的积累,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主力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市场繁荣和扩大就业的重要基础。中国加入WTO,一方面为数量巨大的中小型企业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宽松的历史性发展契机,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把它们彻底置放于变幻莫测的市场经济大海之中,使其随时都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考验。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融资难问题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信用缺失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原因。
由于我国企业长期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因而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加上国家信用体系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失信的惩罚机制不健全,导致社会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淡漠,信用缺失行为盛行,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育。在这样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中小企业更是处于不利地位,信用缺失直接影响着它们的发展。银行可以因其信用不足而拒绝贷款,在企业之间交易活动中赊销因为信用不足而受到种种制约,难以扩大规模,在面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时,又往往因为缺乏信用受到疑惑和冷遇等。
据调查我国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的信贷仅占到大中型企业的0.5%左右,但在业务审批时,每笔业务的流程是完全相同的,这种现象的背后是严峻的融资信用问题。一些中小企业缺乏对融资信用的重视,不愿意守信还贷,为中小企业树立了不好的形象;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没有还款能力,信用风险偏高,银行不愿意放贷。另外,企业没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认证,隐藏事实,欺诈消费者,追求暴利,生产信用缺失。财务信用缺失是中小企业信用缺失的一个突出点。大量的中小企业都曾提供过虚假的财务报告,制造虚假的财务数据,少纳税或者不纳税;虚假财务信息也欺骗战略投资者和银行,造成大量资本金的误投和流失。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信用的本质是一个信息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交易信息的展示、收集、分析、判别而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引导金融资源流动。信用体系能够有效降低信息展示、收集、分析、判别的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中小企业的规模特性决定了信用体系于它们更重要,因为完备的信用体系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提供了制度支持,因此研究中小企业信用管理问题就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现状和问题
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研究和实践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和方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社会信用意识未形成,信用需求不强烈由于计划经济的惯性,使得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对诚信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社会信用意识缺乏,信用文化尚未形成,对信用道德、信誉的重视不足,信用资产价值被低估,信用要素报酬未充分实现,导致对信用产品的需求减少,目前我国的信用中介机构大部分面临进退两难的困境。
2.社会信用管理立法建设滞后
社会信用管理从征集数据到提供信用管理服务,要求数据公开化、透明化,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消费者个人的隐私权和企业商业机密,都要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冲突和不完善、法律约束的软化和执法力度不够也是企业预期不确定和短期化行为的制度因素,致使失信代价小于失信收益。这种利益驱动又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机制形成恶性循环,由“失信”甚至走向“无信”。国内目前有关信用的法律涉及《担保法》、《个人信用实名制》、《个人消费信贷实施细则》等就体系而言很不完整,就立法层次而言大都属于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3.中小企业的信用支撑体系发育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信调查体系发育程度低。我国中央银行信贷登记咨询体系开展对中小企业的征信工作刚刚起步,商业化企业征信体系的发育程度还相当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信调查具有较大主观性和片面性,信用数据封锁情况突出,收集和协调征信数据的技术手段落后,征信数据的市场价格压抑了对信用信息数据产品的需求。
第二,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发育不健全。缺乏专门的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机构,仅由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按照执业要求部分地承担信用评级职能,且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刚性约束的手段不多。
第三,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成长缓慢。近两年成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由于资本金规模小、政府扶持力度弱、与银行及企业沟通不够、以及担保收费过高等问题,业务运作步履维艰。
第四,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工具体系发育不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用工具非常有限,融资渠道单一。除了在货币市场进行传统的贷款融资外,中小企业对于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很难涉足,对信用证、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等信用工具开发得也不足。在资本市场上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借助产业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等信用工具的门槛较高。
4.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未开展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普遍缺乏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内部没有设立进行内部信用管理的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行计划缺乏管理使违约现象频繁发生。同时由于对合作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了解,使许多企业受骗上当,导致经济纠纷大量出现。
三、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途径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和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规范信用行为,加强信用管理,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可直接弥补中小企业的融资缺口,减少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也可以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交易风险,对改善中小企业的生存和成长环境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明确体制转换期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职能
基于我国体制转换和经济发展水平,我国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应该发生更大的作用。信用恶化和政府行为有密切联系,因而治理的基本原则应是政府以外在制度的建设促进内在制度的演化,而不是直接参与企业内在信用体系的运作。政府应健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机制,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款,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出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具体的条例和实施细则,使中介机构能够依法收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料,改变目前的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过程中无法可依的状况,为发展商业化的中小企业征信业和信用评估业创造健全的法制环境条件。通过法律程序明确政府或有关部门行使信用惩罚的权力以及行使权力的界限,对失信行为的界定和惩罚应准确、适当,引入处罚时效机制,以利于营造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
政府还应按照“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加强监管、提高信用”的原则,鼓励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等相关中介组织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信调查和信息咨询方面的作用。
2.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企业信用的最终确立要靠现代企业制度,产权不清,就无法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实现责权利的内在统一,使企业明确失信风险和责任。所以我国应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市场的作用,深化企业改革,建立产权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加快中小企业信用工程的建设。
3.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
信用体系的市场化操作离不开中介机构,中介机构自身的运作也必须是市场化的。市场中优胜劣汰规则使得中介机构要取得市场的信任,必须首先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向客户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进行公正的评价。
大力发展包括信用调查、征集、担保、评价、咨询等社会信用服务业,建立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对那些破坏诚信规则的中介机构以严厉惩治。政府应加大对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和扶持,扶助担保机构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壮大担保公司资金实力,使其逐步走上流动积累、自我壮大的良性循环轨道。还应在现有担保体系中建立和规范协作银行制度,明确协作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关系和风险分摊比例,强化商业银行考察、评估中小企业贷款项目的责任以及对不良贷款追索的义务。同时建立担保业内的信息交流和发布制度。
4.完善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最大的受益者应该说是中小企业本身,它为中小企业各种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因此中小企业的“自律”非常重要,它关系到体系内在的质量和信誉。
中小企业应下大力气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开发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提供取信于民的服务。充分利用信用体系信息的权威性、公开性或扩散性,扩大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达到开拓市场、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同时,中小企业应该成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在专家的指导下,从原始资料积累开始,对企业进行全程信用管理;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根据企业和不同客户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宜的授信额度、受信额度,将信用管理的重点转向事前和事中阶段;采用动态过程控制方法,强化各环节信用风险管理。
5.加强信用管理教育,培育全社会信用文化
信用体系建设的加强,是改善我国经济环境和投资软环境的重要举措。公民的信用意识与企业的守信理念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增强的。我国每年因信用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7900亿元之多,因此,我们必须在营造信用文化氛围,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还要有法必依。
总之,解决中小企业信用缺失问题是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高企业融资效率的必然选择,只有重塑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才能根本缓解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及其激化的矛盾,才能使中小企业最大限度地挖掘现有资金潜力和利用现有融资条件,在遵循市场规则的基础上,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和壮大。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