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用管理行业的现状与未来
一、民间上书,总理重视,启动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1998年8月,一位来自深圳的企业家---黄闻女士给朱总理上书,呼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适合信用交易的市场环境,并开始资助有关研究,后来逐步上升到建立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提法。民间的上书得到了总理的重视,很快批示,由人总行牵头,组织一些相关的政府部门研究民间上书,推动了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程的准备工作。自此,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问题得到了政府各部门的重视,甚至开展了包括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在内的一些试点工作。在1999年10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成立了“建立国家信用管理体系”课题组,课题组在大规模的海外调研基础上,于2000年3月出版了《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一书。在2000年春的“两会”上,政协委员童石军等十几名委员联名向大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提案,其中的主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会后,全国人大也开始关注信用管理相关的立法。
二、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中的政府因素
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它保证一国的市场经济从以原始支付手段为主流的市场交易方式向以信用交易
为主流的市场交易方式进行健康地转变。
也就是说,这种机制创造了一种适应并规范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必须包括四个主要的组成
部分,分别是:
(1) 征信数据的开放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
(2) 信用管理有关系列法律的立法和执法;
(3) 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包括信用管理民间机构的建立;
(4) 信用管理正规教育和学科研究的发展。
三、信用管理行业的范围
信用管理行业得以发展,是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的基础。广义的信用管理行业包括如下10个行业分支,它们是:
(1) 企业资信调查
(2) 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
(3) 财产调查和评估
(4) 市场调查
(5) 资信评级
(6) 商帐追收
(7) 信用保险
(8) 国际保理
(9) 信用管理顾问
(10) 通过电话和网络手段查询支票有效与否和其他票据的真伪。
前5个分支属于征信业务范畴,后5个分支属于信用管理服务类。
信息来源:厦门信用